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主体之间设立或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违约金条款属于“上医治未病”,是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即使用提前预防的方法,用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围绕合同违约金,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困扰我们。本期信凯律师挑选出十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逐一帮助解析。
问题一:违约金具有哪些属性?
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双重性质。就违约金的补偿性而言,违约金本质上属于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其主要功能在于填补守约方的损失,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情况下,损失赔偿请求权与违约金请求权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主张赔偿损失或违约金,但一般不能同时主张。
问题二: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必须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且其数额应当合理,不能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例如,违约金应与造成的损失相当,过高或过低都可能不被支持。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并且,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问题三: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违约方还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并存。在一方存在迟延履行行为时,双方在合同中就迟延履行行为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既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还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且,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违约金责任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前提,但需要考虑其是否具有惩罚性的性质。
例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项协议,约定B公司授权A公司某产品代理资格,后B公司在履行过程中违约,A公司向法院诉请主张:B公司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法律实务当中,合同继续履行是一种补救方法,即在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寻求法律上救济的一种方式。它和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方法相比,更强调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而实现订约目的,但并不意味着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弥补损失。
问题四:违约方针对违约金还能否提出减免?
其一是,违约金适用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但是,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责事由导致违约,则违约方有权主张减免违约金。举例来说,假设C工厂因为火灾(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付货物,那么它有权主张减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从而向合同相对方主张减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其二是,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方能够证明违约金显著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他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例如,D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的装修合同中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且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D女士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裁定减少其须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问题五: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参考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并结合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合理调整。
问题六: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另行解决。
问题七:定金与违约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违约金则作为合同当事人就违约行为的发生约定的一种给付,与定金一样,都有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作用,但两者的目的不同,违约金设立的主要的目是为了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并带有惩罚违约行为的辅助功能,而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目的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此外,两者支付的方式也不同,定金是在签订合同时预先支付,并适用双倍返还的规则,违约金的支付,则是以发生违约行为为前提。
问题八:违约金与定金同时存在时该如何处理?
商业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问题九: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有违约行为时,责任该如何承担?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问题十:关于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违约金作为债权的一部分,其诉讼时效通常与主债权相同,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及损害发生的时候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旦超过法定时效期间,主张违约金的权利不被法律保护,毕竟法律从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金是合同法中一个复杂且重要的议题。了解违约金的法律性质、适用条件、合理性原则以及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违约金条款至关重要。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设定违约金,防止滥用违约金条款,确保合同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
本期供稿丨陈岳霖
排版丨袁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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